教学督导室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
发布人:yzjjc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次数:614

1110日,教学督导室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活动由支部书记顾馨梅主持,教学督导室所有党员教师参加了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于2021920日经党中央批准,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布,是国家监委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是在监察法颁布实施三年多后,对监察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回应与解决,并把好经验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是对监察制度进行科学化、体系化的集成。

教学督导室党支部顾馨梅书记带领所有党员教师学习了《条例》,从条例发布背景、遵循原则、监察对象、监察方式方法、监察运行机制、监察内容等进行全面解读。学习过程中,结合教师自身特点和工作内容,强调教师也是被监察对象,应该了解和知悉该条例的内容,在工作中自觉遵守。

通过条例的学习,全体党员教师表示,一定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持对标对表,认真贯彻落实,加强监督约束,做到知责于心,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在新征程上贡献教学督导力量。


 
Copyright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扬州市职业大学崇德楼116室  电话:0514-87697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