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受理对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
二、负责信访件、问题线索和案件的登记、上报、归档和保管工作。
三、负责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做好信访举报类问题线索及巡视巡察、纪监委、司法等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工作。
四、负责谈话函询工作,做好谈话函询方案、工作预案、处置意见以及程序报批手续等工作。
五、负责初步核实工作,做好工作方案、安全预案、处置意见以及审批手续等工作。
六、负责审查工作,做好审查方案、安全预案、处置意见、移送审理以及审批手续等工作。
七、承办学校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按程序移交上级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置相关事项。
八、做好问题线索卷宗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九、负责谈话室的管理与维护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