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政治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以及巡察监督等工作。
一、负责政治监督,做好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的监督。
二、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各单位在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的情况以及执行学校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做好专项督查,对学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部门、重要环节和重点岗位进行监督。如基建项目,大宗物资、教材图书等采购与招投标,招生录取、干部任用、人员招聘,以及对人、财、物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组各项工作,组织做好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对上级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等。
五、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推进巡察成果的运用。
六、负责监督检查、巡察工作相关文稿及制度规定的起草。做好党内监督、巡察监督情况的专题报告及信息报道。
七、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依据权限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问责建议。负责建立和管理干部廉政档案。
八、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