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从口出》 作者:范乃集
【纪律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 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典型案例】2019年1月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文章《戾气冲天终自毁——云南省红河州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建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文章指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和建因对红河州部分领导干部心怀不满,于是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两张移动电话卡,发送数十条匿名短信,在领导干部之间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和建在审查中交待,短信内容系其道听途说及其个人分析编造,未经过核实,发送短信的目的是破坏领导之间的信任与团结,使他们互相猜忌产生矛盾,甚至受到组织处理。不仅如此,和建更是带有很强目的性地将矛头指向了红河州委主要领导。2018年8月,和建利用某中学原校长马某某对组织调整其岗位不满一事,断章取义,将上级部门责令该中学整改校园不当标语问题与马某某正常职务调整挂钩,教唆、怂恿马某某写举报信向中央领导、省委领导反映不实信息,并在其诉求内容中添加了“请求组织严惩官僚主义者姚某某”等。2018年9月24日,和建先后向中央领导,云南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和红河州部分领导干部寄发了本人署名的关于质疑姚某某政绩的公开信,并上传至全国网络举报平台。经省纪委核实,公开信所反映内容均不属实。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受贿罪,2018年10月15日,和建被云南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