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腐”》 作者:范乃集
【纪律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 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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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2018年2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文章《一人不廉 全家不圆》。文章指出,不少出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平时对家人要求不高、管束不严,一味迁就照顾,甚至主动教唆、引为同谋。程维高提拔干部以“是否帮儿子”为标准,刘铁男教导儿子做人“学会走捷径”,刘志军与其胞弟上演“贪腐亲兄弟”,苏荣纵容家庭成为“权钱交易所”。这些人心里做着“一人得道,鸡犬**”“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的美梦,结果却害得全家人“捆绑出事”“结伴被查”,“全家福”毁于“全家腐”,甚至出现亲人之间推诿罪责、反目成仇的咄咄怪事。“糊涂的爱”换来了“切肤之痛”“入骨之恨”,人生悲剧莫过于此。可见,不严不正的家风家教,绝不是什么良性资产,反而是难以承受的坏资产、负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