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挪之功》 作者:范乃集
【纪律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典型案例】彭阳县古城镇中心学校校长董明钰扶贫领域优亲厚友典型问题。2016 年—2018 年,古城镇中心学校在聘用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户就业工作过程中,在未经校务会议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校长董明钰私自确定安置建档立卡户人选,违反有关就业扶贫政策,在聘用 10 名工作人员中优亲厚友,有 7 名为董明钰的近亲属(其中 6 名是夫妻关系);期间 2017 年聘用的 6 名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户均非兜底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有 1 人超龄。董明钰在脱贫攻坚和学校管理工作中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县纪委给予董明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县教体局作出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