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2024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和节日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夯实政治责任,加强教育引导
各级党组织要以节点为“考点”,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对纪律规定、政策要求的宣传解读、案例警示,将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管理,推动铁的纪律转化为教职工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同志要在清廉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安全过节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廉洁意识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和广大教师深学细研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工,强化底线思维,明确纪律红线,守好师德师风底线,远离“节日病”,切实维护高校教师的良好形象,自觉做到:严禁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出入隐蔽场所吃喝;严禁违规收**品礼金、购物卡(券)、土特产,或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家长及利益相关人付费的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家长及利益相关人支付或报销应由教职工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发生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本单位做好宣传教育提醒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节中节后自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学校纪委将坚持问题导向,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坚持“一案双查”,对作风建设松懈、“四风”问题突出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4-87697073
监督举报邮箱:jijianchu2012@163.com
中共扬州市职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